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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啟超

 

 最近看了一篇梁啟超的 學問之趣味

  

聰明人一定說  這不是高中課本裡的文章嗎 ?

  

沒想到當年讀完根本沒有感覺 現在看完突然有很深的體悟..

 

難怪之前老師說 :

 

"我教夜間社區大學 我無法給這位年紀比我大的人100分 因為有1分是我人生歷煉不夠他"

 

如把文章中

"學問"用"跳舞"取代

 "畢業證書"用"成發"取代(不可否認有人把成發當作一個階段的結束..)

"嗜好"用"舞風"取代

下文有把重點點出 沒興趣把紅色重點看一看就好

  學問的趣味,是怎麼一回事呢?這句話我不能回答。凡趣味總要自己領略,自己未曾領略得到時,旁人沒法子告訴你。佛典說的:「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」你問我這水怎樣的冷,我便把所有形容詞說盡,也形容不出給你聽,除非你親自喝一口。我這題目--學問之趣味,並不是要說學問是如何如何的有趣味,只是要說如何如何便會嘗得著學問的趣味。
  諸君要嘗學問的趣味嗎?據我所經歷過的,有下列幾條路應走:
  第一、無所為--趣味主義最重要的條件是「無所為而為」。凡有所為而為的事,都是以別一件事為目的而以這一件事為手段,為達目的起見,勉強用手段;目的達到時,手段便拋卻。例如:學生為畢業證書而做學問,著作家為版權而做學問,這種做法,便是以學問為手段,便是有所為;有所為雖然有時也可以為引起趣味的一種方便,但到了趣味真發生時,必定要和「所為者」脫離關係。你問我:「為什麼做學問?」我便答道:「不為什麼。」再問,我便答道:「為學問而學問。」或者答道:「為我的趣味。」諸君切勿以為我這些話是掉弄玄虛,人類合理的生活本來如此。小孩子為什麼遊戲?為遊戲而遊戲。人為什麼生活?為生活而生活。為遊戲而遊戲,遊戲便有趣;為體操分數而遊戲,遊戲便無趣。
  第二、不息--「鴉片煙怎樣會上癮?」「天天吃。」「上癮」這兩個字,和「天天」這兩個字是離不開的。凡人類的本能,只要那部分擱久了不用,他便會麻木會生鏽。十年不跑路,兩條腿一定會廢了;每天跑一點鐘,跑上幾個月,一天不跑時,腿便發癢。人類為理性的動物,「學問慾」原是固有本能之一種;怕你出了學校便和學問告辭,把所有經管學問的器官一齊打落冷宮,把學問的胃口弄壞了,便山珍海味擺在面前也不願意動筷子。諸君啊!諸君倘若現在從事教育事業或將來想從事教育事業,自然沒有問題,很多機會來培養你的學問胃口。若是做別的職業呢?我勸你每日除本業正當勞作之外,最少總要騰出一點鐘,研究你所嗜好的學問。一點鐘那裡不消耗了,千萬不要錯過,鬧成「學問胃弱」的證候,白白自己剝奪了一種人類應享之特權啊!
  第三、深入的研究--趣味總是慢慢的來,越引越多;像倒吃甘蔗,越往下才越得好處。假如你雖然每天定有一點鐘做學問,但不過拿來消遣消遣,不帶有研究精神,趣味便引不起來。或者今天研究這樣,明天研究那樣,趣味還是引不起來。趣味總是藏在深處,你想得著,便要入去。這個門穿一穿,那個窗戶張一張,再不會看見「宗廟之美,百官之富」,如何能有趣味?我方才說:「研究你所嗜好的學問。」「嗜好」兩字很要緊。一個人受過相當的教育之後,無論如何,總有一兩門學問和自己脾胃相合,而已經懂得大概,可以作加工研究之預備的。請你就選定一門作為終身正業(指從事學者生活的人說),或作為本業勞作以外的副業(指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說)。不怕範圍窄,越窄越便於聚精神;不怕問題難,越難越便於鼓勇氣。你只要肯一層一層的往裡面追,我保你一定被他引到「欲罷不能」的地步。
  第四、找朋友--趣味比方電,越摩擦越出。前兩段所說,是靠我本身和學問本身相摩擦;但仍恐怕我本身有時會停擺,發電力便弱了。所以常常要仰賴別人幫助。一個人總要有幾位共事的朋友,同時還要有幾位共學的朋友。共事的朋友,用來扶持我的職業共學的朋友和共玩的朋友同一性質,都是用來摩擦我的趣味。這類朋友,能夠和我同嗜好一種學問的自然最好,我便和他搭夥研究。即或不然--他有他的嗜好,我有我的嗜好,只要彼此都有研究精神,我和他常常在一塊或常常通信,便不知不覺把彼此趣味都摩擦出來了。得著一兩位這種朋友,便算人生大幸福之一。我想只要你肯找,斷不會找不出來。
  我說的這四件事,雖然像是老生常談,但恐怕大多數人都不曾這樣做。唉!世上人多麼可憐啊!有這種不假外求,不會蝕本,不會出毛病的趣味世界,竟沒有幾個人肯來享受!古書說的故事「野人獻曝」,我是嘗冬天曬太陽滋味嘗得舒服透了,不忍一人獨享,特地恭恭敬敬的來告訴諸君,諸君或者會欣然採納吧?但我還有一句話:太陽雖好,總要諸君親自去晒,旁人卻替你晒不來。

 

如果大家都知道跳舞的樂趣的話 根本就不用逼你練舞了

逼~~~撥撥 

逼~~~撥撥 0.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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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nson29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